股票代码 SH 600547 HK 1787
国度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矿用自救器安全治理划定(试行)》的通知
颁布日期:2025.02.01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矿用自救器(以下简称自救器)的治理,规范矿山企业自救器的选用、建设、使用、守护、报废、培训等工作,切实阐扬自救器在矿山井下突发变乱时保险人员健全安全的作用,凭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出产法》〖矿安全规程》《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律例尺度,造订本划定。
第二条 按划定应建设使用自救器的矿山企业、对矿山企业使用治理自救器负有安全监管监察职责的部门,合用本划定。
第三条 对峙“国度监察、处所监管、企业掌管”的准则,国度矿山安全监察局掌管监督查抄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自救器安全监管工作,对全国矿山企业自救器使用治理工作进行抽查查抄;国度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掌管监督查抄辖区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拘陌有关部门自救器安全监管工作,对矿山企业自救器使用治理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查抄,对煤矿企业自救器使用治理工作发展法律;县级以上处所人民当局矿山安全监管部门掌管监管辖区内矿山企业自救器使用治理工作,对矿山企业自救器使用治理工作发展法律。
矿山企业该当成立健全自救器治理使用各环节的安全治理造度,保险工作必要的机构、人员和资金投入,确保入井人员随身携带自救器,并纯熟把握自救器的使用步骤。
第四条 激励矿山企业选用先进合用的自救器;严禁使用国度明令不容、裁减,或者不切合安全要求的自救器。
第二章 选用与建设
第五条 矿山企业选用的自救器必须切合国度、行业有关尺度要求,获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并加施自救器电子标签。
安全标志审核发放机构该当做好自救器电子标签加施工作,将自救器安全标志信息与电子标签关联,并领导自救器出产企业做到自救器产品出厂编号与电子标签一对一绑定。
自2025年6月起,矿山企业采购的自救器必须加施自救器电子标签。
第六条 矿山企业该当在自救器采购合同中明确所采购自救器的出产厂家名称、产品名称、产品型号、重要参数等信息。
第七条 矿山企业该当在采购的自救器到货后一个月内进行逐台验收,验收内容和要求蕴含:
1.电子标签验证了局为合格,拥有安全标志证书;
2.拥有产品合格证;
3.到货日期与出厂日期相差不超过4个月,压缩氧自救器二氧化碳吸收剂最近一次更换日期与到货日期相差不超过3个月;
4.表观无缺,封印条齐全未断裂;
5.化学氧自救器表壳气密性、压缩氧自救器气瓶压力切合尺度要求。
切合以上全数验收内容和要求的判定为验收合格,有任何一项不切合的判定为验收不合格。验收不合格的自救器严禁投入使用。
矿山企业可委托第三方发展验收工作。
第八条 矿山企业该当成立自救器采购与验收台账,内容蕴含自救器名称、型号、出产厂家、供货商(从中央商采购自救器)、数量、安全标志编号、出产日期、产品出厂编号、有效期截止日期、到货日期、验收日期、验收内容及了局等。
自救器采购与验收台账保留功夫不少于3年。
第九条 矿山企业该当依照入井人员数量合理建设自救器,并在井下垂危避险设施、避灾路线上设置的自救器补给站等地址(以下统称“垂危避险地址”)建设自救器,补给站该当有清澈、能干的标识。
第十条 矿山企业该当确保入井人员每人建设1台自救器,并在井下垂危避险地址建设1.2倍于所服务区域同时作业最大人数的自救器。
矿山企业该当建设备用自救器,备用自救器不少于入井人员总数和垂危避险地址自救器总数两者之和的10%。
自救器建设数量该当凭据必要实时调整、补充。
第十一条 入井人员随身携带的自救器额定防护功夫不低于30分钟。
垂危避险地址建设的自救器额定防护功夫不低于45分钟。
第三章 使用和守护
第十二条 自救器自出产之日起有效期3年。自救器该当专人专用,每台自救器设置唯一性编码,并严格依照自救器国度、行业有关尺度及说明书、操作手册等要求进行治理与使用。
第十三条 矿山企业该当明确自救器治理人员(蕴含验收人员、守护查抄人员、收发人员等),统一掌管自救器的收发、生活、日常查抄和守护等工作。自救器治理人员上岗前该当经过培训,全面把握自救器的治理使用要求。
第十四条 矿山企业该当设置自救器收发室和库房,对自救器进行集中统一治理。自救器收发室和库房该当做到环境干燥、透风优良,环境温度节造在0℃-40℃领域内,远离热源,严禁与易燃、易爆或侵蚀性物品一起存放。有化学氧自救器的收发室还应建设气密查抄仪,每200台化学氧自救器宜建设1台气密查抄仪,自救器少于200台的至少建设1台气密查抄仪。
激励矿山企业使用自动化集中柜架方式实现自救器的自主存取。
第十五条 矿山企业在运输自救器时,该当不容和油 类、侵蚀性化学药品等混装,且有防日晒和雨淋措施。
第十六条 自救器治理人员该当在自救器领用前对每 台自救器的表观和压力暗示数等进行查抄,确保职能无缺,发现问题需实时处置,未经查抄和有问题的自救器严禁发放入井。
第十七条 矿山企业该当每季度至少对自救器进行一次检验,不具备检验能力的矿山企业可委托自救器出产厂家或具备检验能力的第三方发展有关工作。检验项目蕴含:
1.自救器表观查抄、化学氧自救器表壳橡胶;ぜ查抄和压缩氧自救器二氧化碳吸收剂更换情况查抄。发现自救器开启、封印条断裂、表壳严沉破损变形、橡胶;ぜ老化严沉等情况的自救器一律报废,二氧化碳吸收剂更换不切合要求的该当立即整改。
2.化学氧自救器表壳气密性查抄。气密性在压力值大于13.34kPa、功夫维持 15 秒的情况下,压力下秸屑芑大于80Pa为合格。
3.压缩 氧自救器氧气瓶压力查抄。压力在18MPa-22MPa领域内为合格;氧气压力幼于18MPa的,该当返建处置。
4.对用于更换的二氧化碳吸收剂进行化验。存在二氧化碳吸收率低于 35% 、粉尘率高于2% 、水分不能维持在16%-20%情景之一的,严禁投入使用。
第十八条 矿山企业该当实时对自救器进行守护,守护内容蕴含:
1.自救器上唯一性编码显示不清澈的,该当沉新设置或者加深处置。
2.压缩氧自救器至少每 6 个月更换一次二氧化碳吸收剂,更换后该当检测呼吸系统气密性,检测合格后该当沉新加施封印条。
3.压缩氧自救器氧气压力不实时该当实时充氧。
4.压缩氧自救器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或充氧后,该当在自救器表壳显著地位标注操作日期和操作单元,并纪录存档。
第十九条 矿山企业该当成立自救器使用守护台账,正确纪录自救器根基信息(蕴含自救器名称、型号、唯一性编码、有效期截止日期、无缺情况等)、使用情况(蕴含使用人、发放日期、送还日期等)、查抄情况(蕴含查抄人、查抄日期、查抄内容、查抄了局等)、守护情况(蕴含守护人、 守护日期、守护项目、守护了局等)等。
自救器使用守护台账保留功夫不少于3年。
第四章 报废
第二十条 自救器有下列情景之一的,该当进行强造报废,矿山企业严禁持续使用:
1.化学氧自救器表壳气密性、压缩氧自救器更换二氧化碳吸收剂后呼吸系统气密性检测不切合国度尺度的;
2.私下改装、更换重要零(元)部件等情况的;
3.超过有效使用期的;
4.定期检验不合格并经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5.意表败坏的;
6.国度有关部门明令裁减的;
7.达到使用说明书中划定的其他报废前提的。
第二十一条 报废后的自救器应与正常使用的自救器分区域隔离存放,并依照自救器使用注明划定的方式进行销毁。严禁报废后的自救器经刷新后再次投入使用或者倒卖给其他单元、幼我。
第二十二条 矿山企业该当成立自救器报废台账,内容蕴含:自救器名称、型号、唯一性编码、出产日期、报废日期、报废原因、报废操作单元、报废自救器措置等情况。
自救器报废台账保留功夫不少于3年。
第五章 培训
第二十三条 矿山企业该当将自救器治理使用培训列入年度培训打算,依照培训打算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和查核,查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十四条 矿山企业治理人员培训内容蕴含治理造度、检测检验、守护保养要求等。
入井人员(蕴含矿山企业本单元和表来入井人员)培训内容蕴含所使用自救器的机关、道理、使用场景、使用步骤与当苦衷项等。
第二十五条 实现自救器培训的入井人员该当可能正确开启、佩带和使用自救器,并达到 30 秒内盲戴的要求方可认定查核合格,查核不合格的严禁入井。
第二十六条 矿山企业该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入井人员自救器使用情况抽查,每月抽查人数不少于矿井单班入井最大人数的 10%,月度被抽查的入井人员不应沉复。抽查可使用教具,对不能正确纯熟使用自救器的人员该当沉新组织培训并做好纪录。
第二十七条 使用自救器教具发展培训的,教具需与矿山企业建设的自救器为统一厂家和型号。
矿山企业第一次采购分歧厂家的自救器时,必须针对所更换的自救器进行培训,入井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入井。
第二十八条 矿山企业该当将自救器使用演练纳入避灾演习打算。
第二十九条 矿山企业该当成立自救器培训查核台账,内容蕴含:培训日期、培训时长、培训地址、参培人员、培训内容、成效评估、查核日期、查核人员、查核内容、查核结论等。
自救器培训查核台账保留功夫不少于3年。
第六章 监督查抄
第三十条 对出产销售假冒伪劣自救器、违反安全标志治理要求的企业,安标审核发放机构该当采取暂停直至撤销安全标志等措施,并向社会曝光。
第三十一条 发现应由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处置的违法违规情景的,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该当将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措置。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划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划定由国度矿山安全监察局掌管诠释。